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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常识
怎么选择搬家
作者:义乌市搬家公司,义乌搬家公司电话 发表时间:2014/9/28 8:30:15 阅读:次
乔迁新居,本是大好事。但家住汉阳的刘先生却不仅多花了钱,还损坏了不少物件。一想起这事,刘先生就窝了一肚子火。
8月中旬,新房已装修一新的刘先生准备搬家。听说网上有很多搬家公司,于是,8月22日,刘先生上网找到一家搬家公司,约好9月1日早上8时,由该公司替其搬家,从五里墩搬到江堤街,并谈好价钱120元。可是到1日早上,刘先生一等再等,却未见到搬家公司到来。经电话联系后,搬家公司告知,因当天预约过多,而搬家公司车辆不够,只能改到第二天。
刘先生只得应允。谁知第二天,搬家公司到来时,又说刘先生家东西太多,一次搬不完,得分两次搬,因此要240元。刘先生不同意,双方争执后,搬家公司答应尽量一车装完,不过刘先生得加50元钱。刘先生无奈,只得同意。而在搬家过程中,又因搬家工人不注意,把刘先生新买的衣柜两侧划伤。
刘先生找搬家公司理论,搬家公司却称,因事先没说好搬家过程中物品损伤如何赔偿,己方无义务赔偿。
9月中旬,窝火的刘先生到琴台工商所投诉。但因双方没有签订合同,只是口头形成的协议,工商部门也没有办法。后经反复调解,日前,搬家公司同意退还刘先生加的50元,作为损坏物件的赔偿。
昨日,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搬家前,尽量找正规的搬家公司,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,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 欢迎光临义乌搬家公司--义乌一心一意搬家公司网,义乌搬家电话:13355891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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